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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后复产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30 16:11:39 来源: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向江西、湖南、四川等10个烟花爆竹产区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后复产安全工作的函》,指出高温雷雨季节之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强调要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安全工作,坚决防止企业“带病”复产,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明确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一、抓实抓细复产安全工作。各地区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教训,特别是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组织生产、静电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引发事故的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问题,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复产安全工作,坚决防止企业“带病”复产。

  二、做好复产前安全准备。各地区要加强对复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拟复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推动企业一是制定一个详细复产方案,逐一落实安全措施,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按计划、分步骤、有秩序地稳步推进复产工作;二是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特别是对涉药机械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三是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特别是各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确保培训到位、持证上岗。

  三、严把企业复产安全关。各地区要明确企业复产标准、复产程序,复产检查责任到人。对未完成对标改造提升、未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按要求接入监管部门平台的,一律不得复产对涉药机械设备未检查确认处于安全状态、超标违禁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和半成品未销毁处置的,一律不得复产;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资格不完备的,一律不得复产。对夏季未停产企业存在上述问题的,自9月1日起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四、开展复产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加强对复产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抽查检查,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一定比例抽查企业和基层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复产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擅自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复产的单位及监管人员,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对安全措施和验收程序落实不到位擅自复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五、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处罚。各地区要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充分运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采取线上巡查抽查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库四防”不合格、“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使用违禁药物组织生产、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加强行刑衔接。同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强调将有关要求传达至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