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华蓥市公安局以查获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为线索,连续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伪劣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查获非法运输“黑”烟花
2023年12月26日,经群众举报,华蓥市公安局在G42沪蓉高速公路天池服务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暂扣组合烟花共计1423件。
调查发现,这车烟花爆竹是经营香蜡纸烛的商人田某,在未获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湖南一家花炮公司违规购进的。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是临时租用的重型仓栏货车,并非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驾驶该货车的司机也未持有危险品运输准驾证,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田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为公共安全埋下了隐患。华蓥公安决定对他实施抓捕,最终在岳池县将其抓获归案,现场再次查获田某购进的一车烟花,共计1140件。同日,华蓥公安还查封了田某位于华蓥市的一个存储仓库,扣押烟花1268件。
“田某的存储仓库位于华蓥市内人员密集地带,存储的烟花数量巨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该案承办民警介绍,这种将危险品置于人口密集区的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极端漠视,也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揭开非法产销经营链
田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田某交代,202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花炮公司的业务员潘某,通过潘某购进了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再以每件加价20元至30元批发销售。而田某的分销商中,部分人员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些人员证件已到期。
随着案件深入调查,民警发现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查获的烟花为不合格产品。
公安机关调查还发现,向田某销售烟花的花炮公司,尽管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但公司负责人柴某却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公司生产线提供给业务员使用,生产伪劣烟花,再由业务员销售,牟取暴利。这些伪劣烟花爆竹大都销售至湖北、四川、重庆等地。
在整条业务链中,生产环节,无视产品质量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运输环节,无视危险品运输规定,使用非专用车辆,司机缺乏必要资质,隐患重重;销售环节,无视法律法规约束,在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从生产源头至运输环节,再到销售终端,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严重的违法问题。”承办民警说。
重拳出击捣毁制销窝点
面对潜伏的安全隐患,华蓥市公安局以田某为线索顺藤摸瓜,于2024年1月24日,远赴湖南,将生产伪劣烟花爆竹的柴某和业务员潘某抓获归案。
两次行动中,民警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捣毁非法存储窝点13个,扣押烟花爆竹1.5万余件,成功消除了涉爆风险。
华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烟花爆竹这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劣质材料进行生产,不仅危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在非法经营中还伴随着储存、运输等安全隐患。同时,这些产品流入市场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不运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